江蘇安全技術職業(yè)學院關于開展
2016年公開招聘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江蘇安全技術職業(yè)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蘇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58號)的規(guī)定,現將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在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江蘇安全技術職業(yè)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數,按照不超過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6年7月12日——2016年7月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點: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qū)大學路1號江蘇安全技術職業(yè)學院組織人事處(辦公樓三樓308室)
三、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國外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一份(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驗證打印)。
5、學位證書查詢結果原件一份(登陸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www.cdgdc.edu.cn)驗證打印)。
6、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1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的原件及復印件,2加蓋學校教務處印章的成績單的原件及復印件。
7、崗位代碼(201631-201637)的崗位需提供3年以上崗位要求專業(yè)相關的實踐工作經歷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證明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勞動合同書)。
8、崗位資格條件需要的其他材料(如注冊安全工程師,講師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有關事項
(一)復審不通過,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與其取得聯系的,均取消其操作技能考試、說課資格。因上述原因造成的空缺,在達到筆試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應由本人到現場辦理;因故不能前來的可委托他人按規(guī)定時間前來辦理,責任由委托人自負。受委托人除須提交資格復審要求的相關材料外,還應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一份(格式詳見附件2)。
附件1:江蘇安全技術職業(yè)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附件2:資格復審委托書.doc
江蘇安全技術職業(yè)學院
2016年7月11日